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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轉知 轉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於9月4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詳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如附件)。
公告單位: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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