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第4點、第6點及第5點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523B號函辦理。
二、旨揭內容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523A號令修正發布,並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查詢與下載。
三、若對旨揭修正規定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教育組蔡小姐,電話:(02)7736-7490。
二、旨揭內容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523A號令修正發布,並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查詢與下載。
三、若對旨揭修正規定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教育組蔡小姐,電話:(02)7736-7490。
公告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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