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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轉知114年讀者劇場(團體賽)競賽報名相關事宜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5月22日府授教終字第1140144309號函及教育部114年5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40051953號函辦理。

二、讀者劇場114年度已列入正式比賽,曾獲得試辦讀者劇場特優之隊伍可再次參加。

三、如欲報名本縣114年全國語文競賽讀者劇場(團體賽),請於6月20日前至教務處報名。
四、報名資格/人數限制:

(一)各語言各組以1隊為限。

(二)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每隊4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每隊2至4人,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如果該班人數不足4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

五、檢附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含團體賽)實施要點附件1份。
公告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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