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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轉知「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吳科員,電話:(02)7736-5711。
公告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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