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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轉知「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410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410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專員,電話:(02)7736-7494。
公告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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