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受教育部委託辦理海洋教育推手獎「團體獎」及「個人獎」遴選事宜
一、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4年3月10日海洋教育字第114000491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肯定其對海洋教育的卓越貢獻,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旨揭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請學校推薦,各獎項以遴薦各1名為限,請貴校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四、請依該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局學務管理科,不符推薦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五、檢附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1份。
六、如有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瑋倫小姐、郭佳玉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4、1247。
二、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肯定其對海洋教育的卓越貢獻,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旨揭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請學校推薦,各獎項以遴薦各1名為限,請貴校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四、請依該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局學務管理科,不符推薦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五、檢附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1份。
六、如有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瑋倫小姐、郭佳玉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4、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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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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